小規(guī)模納稅人轉一般納稅人流程
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8號):
按照《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(fā)〔2015〕11號)精神,,國家稅務總局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有關事項進行了調整,,現(xiàn)公告如下:
一、增值稅一般納稅人(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)資格實行登記制,,登記事項由增值稅納稅人(以下簡稱納稅人)向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,。
二、納稅人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的程序如下:
(一)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《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表》,,并提供稅務登記證件,;
(二)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信息一致的,主管稅務機關當場登記,;
(三)納稅人填報內容與稅務登記信息不一致,,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,稅務機關應當場告知納稅人需要補正的內容,。
三,、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規(guī)定標準(以下簡稱規(guī)定標準),,且符合有關政策規(guī)定,,選擇按小規(guī)模納稅人納稅的,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說明,。
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(guī)定標準的,,不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說明。
四,、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(guī)定標準的,,在申報期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公告第二條或第三條的規(guī)定辦理相關手續(xù),;未按規(guī)定時限辦理的,,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規(guī)定期限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制作《稅務事項通知書》,,告知納稅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(xù)。
五,、除財政部,、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(guī)定外,納稅人自其選擇的一般納稅人資格生效之日起,,按照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計算應納稅額,,并按照規(guī)定領用增值稅專用發(fā)票。
六,、本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,。